第十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以上中医医师推荐,经省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据报道,1月14日河北省卫计委负责人表示,河北将把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一条为做好中医诊所的备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
河北省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目前,河北省已经就《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出台了配套的《河北省中医药条例》对中医专长医师的考核,注册和管理做了细致而明确的规定;相信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很快也会跟进,出台相应条例,推动本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1、北京市各级政府致力于满足民众对中医服务的需求,调整和优化中医医疗机构的分布。规定每个区、县至少应有一家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例如在综合医院中,中医科和科室建设被强化,乡、镇卫生院则需要设立并完善中医服务。在医疗机构整合过程中,中医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中医作用得以体现。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中的独特作用,增进人民健康,促进健康北京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3、【导读】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北京市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正式公布,将于2021年5月1日施行。中医药防治将纳入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4、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并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中医药服务的基本要求。第十五条 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方法。
局长:王国强,男,汉族,籍贯安徽,1955年3月出生于上海,毕业于北京中医学院,法学硕士学位。他拥有丰富的卫生部和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工作经验,曾任国家计生委、国家人口计生委等多个职务,且曾赴日本留学和在河南省焦作市挂职。2007年起,担任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指导药事管理工作,确保中医药服务的质量与安全。科技司 负责中医药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和重大项目实施。推动中医药技术成果应用,组织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国际合作司 推进中医药国际化,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代表局机关处理外事事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首先,它依据国家的卫生和药品政策,制定关于中医、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并负责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其执行。其次,该机构根据行业标准,制定中医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执业资格标准,并确保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拥有一系列直属单位,致力于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与国际交流。以下是其中的部分机构:首先是中国中医科学院,作为科研机构,它在中医药的基础研究和创新发展中发挥着核心作用。中华中医药学会则是学术交流的平台,聚集了众多中医药专家,共同探讨和推广中医药理论与实践。
政策支持:政府将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支持,鼓励中医药在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应用,促进中西医结合发展。资金支持:政府将增加对中医药科研、教育和产业化的投入,扶持中医药企业发展,鼓励中医药走向世界。
优化中药审评审批管理:国家对中药进行科学、高效的审评审批,保障中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中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保障:国家加大政府投入,落实相关政策,为中医药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我国已经确定了中医药的总体发展目标。《纲要》是由科技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6个部委联合发布的,它确立了我国中医药创新发展的总体目标。 中医药现代化的支撑下,目标是不断提高中医药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巩固和加强我国在传统医药领域的优势地位。